騎樓地價稅怎麼減?三大要件一次看懂
許多透天厝或連棟式建築的屋主,對於騎樓地價稅的減免規定感到困惑:明明騎樓沒有出租、也沒有做生意,地價稅帳單上卻仍是全額課徵,減免到底要怎麼申請?又為什麼申請了還是被駁回?
台南市財政稅務局指出,騎樓地價稅的減徵並非自動適用,而是有三大要件須同時符合,且必須由納稅人主動在期限內申請。不少屋主正是因為不清楚這些條件,或是錯過申請期限,才白白繳了不必要的稅款。本文將完整解析騎樓減徵地價稅的法規依據、三大要件、減免幅度計算方式,以及申請時最容易踩的雷。
一、什麼是騎樓?與地價稅的關係
騎樓(arcade),是指建築物一樓部分退縮,在建築物與道路之間形成的有屋頂遮蔽、供行人通行的半戶外走廊空間。騎樓在台灣的城鎮街道中極為常見,尤其在老舊街區,幾乎是連棟式建築的標準配備,提供行人遮風避雨的通行空間。
從土地所有權的角度而言,騎樓下方的土地(即騎樓地)通常仍屬建物所有人私有,並非公共道路用地。因此,騎樓地在地價稅的課徵上,屬於私有土地的範疇,理論上應依法課徵地價稅。
然而,騎樓雖為私有土地,卻實際上開放供公眾使用,形成一種「私有但公用」的特殊性質。正是基於這種特殊性,土地稅法給予符合條件的騎樓地一定幅度的地價稅減免,以反映其使用受限的實際狀況,也鼓勵建物所有人維持騎樓的開放通行。
二、騎樓地價稅減徵的法律依據
騎樓地價稅減徵的主要法律依據,來自土地稅法第6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規定。
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,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,無建築改良物者,免徵地價稅;有建築改良物者,依建築改良物之樓層數,按比例減徵地價稅。
這個規定明確區分了兩種情況:
- 騎樓上無建築改良物(即騎樓上方無建物) 若騎樓走廊正上方沒有任何建築改良物,屬於完全開放的空間,騎樓地免徵地價稅(全免)。
- 騎樓上有建築改良物(即騎樓上方有建物) 若騎樓走廊上方有建築改良物(如二樓以上的建物),則依建物的樓層數,按比例減徵地價稅(部分減免),而非全免。
兩種情況的共同前提,是騎樓必須確實開放供公眾通行,且土地上須有合法建築物存在。
三、三大要件完整解析
台南市財政稅務局明確指出,騎樓地價稅的減徵,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大要件:
- 要件一:土地上必須有合法建築物 騎樓減免的適用前提,是土地上須有合法建築物存在。若土地上沒有任何建築物(如純空地),並不適用騎樓減免規定,仍依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。「合法建築物」意指依建築法取得建造執照並完成使用執照的建物,違建或未登記建物不在此列。
- 要件二:騎樓必須開放供公眾通行 騎樓的核心功能是供行人通行,因此減免的前提是騎樓必須維持開放、暢通的通行狀態。若騎樓被封閉(如加裝鐵門或玻璃牆)、或被用來停放機車、擺放盆栽、堆放物品等,導致行人無法正常通行,即不符合此要件,喪失減免資格。
- 要件三:納稅人須主動申請,且在期限內提出 騎樓地價稅減免不會自動生效,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。申請期限為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天,即每年9月22日前。在期限內申請並經審核通過,當年度即可適用減免;若逾期申請,則須等到次年才能生效。
| 要件 | 具體要求 | 不符合的常見情況 |
|---|---|---|
| 合法建築物 | 土地上有依法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 | 純空地、違建、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|
| 開放公眾通行 | 騎樓維持暢通,供行人自由通行 | 騎樓封閉、停機車、堆雜物、放盆栽 |
| 主動申請且期限內 | 每年9月22日前向稅捐機關申請 | 未申請、或逾9月22日才申請 |
四、減免幅度如何計算?樓層數的關係
騎樓地的地價稅減免幅度,與騎樓走廊上方的建築改良物樓層數直接相關。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,計算方式如下:
減徵比例 = 騎樓走廊上方建築改良物層數 ÷ 建築物總層數
換句話說,騎樓上方的建物層數越多,可減徵的比例越大;若騎樓上方無建物,則全部免徵(減徵比例為100%)。
| 建築物總層數 | 騎樓上方建物層數 | 減徵比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任意層數 | 無(騎樓上方無建物) | 全免(100%) | 騎樓走廊正上方無任何建築改良物 |
| 2層 | 1層(騎樓上方1層) | 減徵1/2 | 總層2,上方1層,減徵比例1/2 |
| 3層 | 2層(騎樓上方2層) | 減徵2/3 | 總層3,上方2層,減徵比例2/3 |
| 4層 | 3層(騎樓上方3層) | 減徵3/4 | 總層4,上方3層,減徵比例3/4 |
| 5層 | 4層(騎樓上方4層) | 減徵4/5 | 總層5,上方4層,減徵比例4/5 |
減徵比例的計算邏輯,反映了騎樓土地被上方建物「壓占」的比例——上方建物層數越多,騎樓土地被使用的比例越高,持有人理論上的土地使用受限程度越大,因此可減徵的幅度越大。
五、實際案例:王先生三層透天的計算
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以王先生的實際情況為例,說明減免幅度的計算方式:
| 項目 | 數值 |
|---|---|
| 建築物總層數 | 3層 |
| 騎樓走廊上方建築改良物層數 | 2層 |
| 減徵比例 | 2/3(三分之二) |
| 騎樓面積 | 30平方公尺 |
| 可免徵地價稅的面積 | 30 × 2/3 ≈ 20平方公尺(依比例計算) |
依上述案例,王先生的透天厝總層數為三層,騎樓走廊正上方有建築改良物兩層(即二樓與三樓),符合減徵條件,可減徵三分之二的地價稅。若騎樓面積為30平方公尺,則有20平方公尺的土地可適用地價稅減免,另外10平方公尺(即騎樓一樓本身的部分)仍需課徵地價稅。
值得注意的是,原文提及「有10平方公尺土地可免徵地價稅」,此係依特定計算方式而得,實際減免面積的認定,建議以所在地稅捐機關的核算為準。
六、哪些情況會喪失減免資格?
符合條件的騎樓,若在使用上發生以下情況,將喪失地價稅減免資格,稅捐機關可依法恢復全額課徵:
- 停放車輛(機車、汽車、腳踏車) 騎樓作為停車空間使用,使行人無法正常通行,是最常見的喪失減免資格情況。即便只是偶爾停放,只要在稅捐機關查核時被認定影響通行,均可能喪失當年度的減免資格。
- 擺放盆栽、花架、招牌等物品 在騎樓擺放盆栽、花架、展示架或廣告招牌等物品,若佔用通行空間,同樣不符合「開放公眾通行」的要件。
- 堆放雜物、貨品 將騎樓作為倉儲空間,堆放家具、貨品或各類雜物,導致通道受阻,喪失減免資格。
- 騎樓封閉(加裝門窗或隔牆) 在騎樓加裝鐵捲門、玻璃牆或其他隔牆,使騎樓成為封閉空間,完全阻斷公眾通行,是喪失減免資格最直接的情況。
- 作為商業空間使用 將騎樓作為店面、餐飲外擺區或其他商業用途,剝奪公眾通行的空間,亦不符合減免條件。
七、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
騎樓地價稅減免的申請流程相對簡單,但有幾個關鍵時間點與注意事項必須掌握:
- 申請期限:每年9月22日前 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,申請減免須在開徵前40天提出,即每年9月22日前(確切日期依各年度計算,部分年份可能因假日順延,建議提前確認)。在期限內申請並核准,當年度即適用;逾期申請則須等到次年才能生效。
- 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向不動產所在地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(地方稅務局或分局)提出申請,填寫減免申請書,並檢附必要文件。
- 所需文件 通常包括:地價稅減免申請書、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、建物登記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(證明合法建築物)。各地稅捐機關要求的文件可能略有差異,建議事先電話確認。
- 初次申請後每年仍須確認 部分稅捐機關在初次申請通過後,若使用狀況未改變,次年可能自動繼續適用,無需每年重新申請;但若使用狀況有所改變(如騎樓曾被封閉後重新開放),仍需重新申請確認。建議每年主動確認申請狀態,以免因誤解而喪失減免。
| 申請流程 | 重點說明 |
|---|---|
| 確認三要件是否符合 | 合法建物、騎樓開放通行、期限內申請 |
| 備妥申請文件 | 申請書、身分證明、建物登記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|
| 向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| 每年9月22日前(確切日期依各年度) |
| 等待審核結果 | 審核通過後,當年度地價稅即依減免後金額課徵 |
| 每年確認申請狀態 | 建議主動確認,避免因誤解而喪失減免 |
八、常見問題與誤解釐清
- 問:騎樓沒有出租、沒有做生意,應該自動免稅吧? 不是。騎樓地價稅減免不會自動適用,須由納稅人主動申請,並在每年9月22日前提出。未申請者,即使符合其他條件,當年度仍按全額課徵地價稅。
- 問:一次申請後,是否每年都要重新申請? 這依各縣市稅捐機關的作業方式而有所不同。部分機關在使用狀況未改變時,次年可繼續適用,無需每年重新申請;但若使用狀況曾發生改變(如被封閉後重新開放),則需重新申請。建議每年主動向稅捐機關確認,確保申請狀態正確。
- 問:騎樓偶爾停幾台機車,會被取消減免嗎? 原則上,只要在稅捐機關查核時騎樓無法供公眾通行,就可能喪失當年度的減免資格。「偶爾停放」若在查核當下被發現,仍有被取消的風險。建議維持騎樓長期的開放狀態,而非僅在查核時清空。
- 問:騎樓用來擺放店家招牌,算是「封閉」嗎? 關鍵在於是否影響公眾通行。若招牌擺放方式導致行人通道受阻,即可能被認定不符合開放通行要件。若招牌安裝不影響通行空間(如壁掛式),通常不構成問題,但建議事先向稅捐機關確認。
- 問:空地上能申請騎樓地價稅減免嗎? 不能。三大要件之一是「土地上必須有合法建築物」,純空地不適用騎樓減免規定。
九、總結與建議
騎樓地價稅減免,是一項對持有騎樓的建物所有人而言切實有效的稅務優惠,但需要主動了解條件、主動申請,且須在使用上維持騎樓的開放通行功能,才能每年持續享有減免。
核心重點整理
- 騎樓地價稅減免須同時符合三大要件:土地上有合法建築物、騎樓開放供公眾通行、每年9月22日前主動申請。
- 減免幅度依騎樓上方建物層數÷建築物總層數計算;騎樓上方無建物者,全免地價稅。
- 停放機車、堆放雜物、加裝門窗封閉等情況,均可能導致喪失當年度減免資格。
- 申請期限每年為9月22日前,逾期申請須等次年才能生效。
- 減免不會自動適用,必須主動申請,建議每年確認申請狀態。
- 申請文件通常包括申請書、身分證明及建物登記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,各地機關要求略有差異。
騎樓地價稅減免的申請,是持有騎樓屋主每年最值得執行的低成本稅務管理動作。符合條件的騎樓,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維持騎樓的開放通行狀態,這兩件事做到位,就能確保稅務優惠年年落實。忘記申請或讓騎樓被物品佔用,都是白白讓本可節省的地價稅從指縫間流走。
確認騎樓現況:騎樓是否維持暢通?有無停放車輛、堆放物品或加裝門窗封閉?若有,需在申請前整理清空,確保符合開放通行要件。
備妥文件向稅捐機關申請:建物登記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、申請書、身分證明,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,確保在9月22日前完成。
每年固定確認:將「9月22日前確認騎樓減免申請」列為每年固定的財務管理事項,持續享有稅務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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